光纤光缆行业网讯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67,证券简称:炬光科技)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原SUSS MicroOptics SA,简称“瑞士炬光”)拟与一家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代工企业(客户代号:AH公司,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名称)签订《技术许可协议》。瑞士炬光将向AH公司授予微棱镜透镜阵列和垂直光学耦合器相关技术的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特定再许可情形除外)、全球性、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技术许可。
协议金额及付款里程碑
本次协议项下一次性技术许可费合计1300万美元,外加许可产品特许权使用费。协议期限自签署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根据协议约定终止。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次性技术许可费根据以下四个里程碑完成情况分期支付:合同签署后支付400万美元;制造工艺差距分析完成、确定需订购的设备后支付200万美元;在许可方硬件上演示制造可行性后支付200万美元;在被许可方硬件上演示可制造性后支付500万美元。每次付款的触发条件为被许可方书面确认接受交付成果,或付款日期不晚于协议约定的最终截止日。
产品特许权使用费阶梯
被许可方应就许可产品的销售支付阶梯式特许权使用费:累计销量低于10万件时,每件3.72美元;累计销量在10万件至100万件之间时,每件1.47美元;累计销量超过100万件时,每件1.14美元。每件许可产品的特许权使用费自首次商业销售起持续8年,第8年降至每件1.00美元。
协议还包含不竞争承诺:被许可方自许可产品首次商业销售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使用许可技术单独销售与许可方提供的独立微棱镜透镜阵列组件直接竞争的产品。被许可方原则上无权再许可,但在合理必要范围内可向分包商、开发合作伙伴和客户授予再许可。
知识产权归属与责任限制
许可技术归瑞士炬光所有;被许可方单独创造的衍生品和前景知识产权归被许可方所有;双方共同创造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同所有,各享平等、不可分割的权益。许可方保证许可技术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因被许可方修改导致侵权除外)。被许可方应对其修改导致的侵权索赔赔偿许可方。
除特定违约情形外,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总赔偿责任不超过引起索赔的工作范围项下许可方从被许可方收到的总付款额与800万美元两者中的较低者。协议受新加坡法律管辖,争议由新加坡有管辖权的法院专属解决。
不涉及中国技术出口管制
本次许可技术为瑞士炬光在被公司收购前独立研发的境外既有存量技术,知识产权归瑞士炬光所有,技术许可行为发生于瑞士,不涉及中国境内的技术出口,未触发中国技术出口管制要求。拟许可技术属于微纳光学领域技术,不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
公司表示,本次许可并非单纯的技术转让,而是“以许可促研发”的战略协同。公司技术团队将深度参与基于该技术的联合开发项目,通过接触国际头部客户在AI算力、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前沿需求,加速自身技术迭代。本次许可为非独占性许可,瑞士炬光在许可期内仍保留技术的完整使用权,并有权独立拓展其他市场及合作伙伴。
通过向AH公司授权该技术,将有效助力公司在CPO(共封装光学)光互联领域所参与的边缘耦合技术路线实现规模化推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互联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协议履行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贡献。
风险方面,公告提示: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签署;若公司参与的CPO边缘耦合技术路线在未来市场竞争中未能获得广泛应用或被替代技术超越,将面临技术变现不及预期的风险;此外,地缘政治、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可能影响协议履行,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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